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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《环境保护法》贯彻执行情况
2017-06-05 15:52:20


5月25日,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《环境保护法》贯彻执行情况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银参加视察,县有关负责人陪同视察。
        视察组首先学习《环境保护法》有关内容和听取县政府《关于全县<环境保护法>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》。随后到东城农商银行建筑工地、 温水镇仁孝村汪塘整治、环球印铁制盖、鲁冠玻璃和万利来食品等现场实地查看,详细听取相关汇报。
        视察组要求,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意识,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,为治理污染提供有力保障。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。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,控制农业面源污染,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构建环保工作长效机制。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,既是落实环保基本国策的需要,也是依法治国的需要,更是把平邑建设成为“山清水秀幸福和谐”市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,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、再创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       近年来,平邑县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建设“休闲旅游、山水宜居”新平邑宏伟目标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水、气污染防治为主线,以推进节能减排、加强石材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,切实加大环境治理执法力度,积极开展污染综合整治,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顺利,全县生态建设质量显着提高,环保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一直走在全市前列,据了解,全县一季度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5万元,俊河水质达标率100%,环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