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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《电子商务法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
2019-04-28 16:51:57


《电子商务法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,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立法,是规范电子商务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,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石。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其宣贯工作,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,全方位立体化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电子商务法》活动,取得良好效果。

一是多形式开展学法。面向监管执法人员,通过采取业务培训、专家讲座、专题研讨、配发学习资料等形式,分层次、分批次组织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参与到学法、知法、用法中来,确保执法人员对职责边界把握清晰、电商经营主体责任认定准确、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界定合理,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目前,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开展各类学法活动83次,参学人员达到5000余人次。

二是多维度宣传普法。面向普通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,区分不同群体和受众,利用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朋友圈转发、投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普法进商户、进社区、进校园,扩大《电子商务法》公众认知度,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,为该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济南市制作《电子商务法》MG动画公益广告宣传片,在大众网、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及省内多家电视台持续播放,敦促告知电商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和流程。青岛市通过网络问政、以案说法等形式,向社会公众解读最新法律精神,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,解答咨询300余人次。烟台市通过接受新闻媒体专访、录制电视节目、开展街头社区普法活动等方式为消费者网购答疑解惑。济宁市通过《济宁晚报》“红盾维权之窗”专栏、《济宁晚报》“记者调查”专栏为消费者释疑解惑。

泰安市开辟“天天3.15”电视栏目及《泰安晚报》“工商专栏”进行普法,累计播出刊发相关节目和新闻报道20余期。聊城市编制《电子商务法》认知情况调查统计表,开通微信公众号、利用繁华中心大屏幕连续播放宣传内容。临沂市向社会公众发放《电子商务法》单行本近3000册,举办普法讲座30场,行风热线宣传活动15次。滨州市开展宣传咨询16次,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,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“守法经营,正道成功”。

三是多角度精准送法。面向规模大、知名度高的电商平台和企业,将其作为宣传普法的重点对象,通过行政指导、行政约谈、入户走访、发布倡议等方式,向电商平台企业宣传《电子商务法》,引导其进一步落实法定主体责任。省局和济南市局联合组织京东、苏宁易购等省内15家知名电商企业,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,向全省电商经营者发起“诚信至上 守法重诺”规范经营倡议,与会电商企业代表共同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。青岛市对电商企业在线发布《电子商务法》全文及相关权威解读,入户走访发放自制的法律知识手册。淄博市为辖区电商企业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解读法律精神,普法人数达200余人。东营市深入电商园区,为电商企业提供依法登记、亮照亮标、网络促销、广告发布等方面指导,走进电商协会开展调研和座谈活动,发放知识手册200余本。潍坊市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到电商产业园、电子商务孵化器、创客中心、淘宝村等电商企业密集区,对园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送法活动,累计组织27次。菏泽市组织对130余家电商企业进行入户走访活动,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20余份。

四是多手段加强执法。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最新规定,把组织指导电商经营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作为现阶段重点任务,研究放宽使用网络虚拟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政策,积极推动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,有力促进全省电商登记工作顺利开展。新法实施首月,全省新增电商经营者网店登记颁照2290户,登记数量居全国前列。同时,充分发挥技术优势,运用山东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,针对电商经营者未依法“亮照亮标”经营、刷单炒信、大数据杀熟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《电子商务法》规范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违法行为,加强日常定向监测巡查频率,及时发现查处涉嫌违法线索,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15.5万个,依法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。

(来源:山东省市场监管局)